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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一个国家(地区)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从生产角度说,它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说,是这些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说,它是最终用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流动资产以及净出口的产品和劳务。
总产出
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即社会总产品。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
中间投入
指一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增加值
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本部门、本单位对国内生产总值提供的份额。
国民生产总值(GNP)
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净额和财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红利、利息、地租等财产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的余额)之和。
三次产业的划分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行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当年价格
指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厂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业的零售价格等。使用当年价格计算的数字,是为了使国民经济各项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当年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和流通、生产和分配、生产和消费进行经济核算和综合平衡。
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价值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有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后,才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都使用按可比价格计算的数字。
可比价格
指在不同时期的价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以确切反映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按产品产量乘其不变价格计算;一种是用物价指数换算。
不变价格
用某一时期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四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0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社会劳动者
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者。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含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其他各种所有制单位的全部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私营劳动者、农村集体和个体劳动者(扣除外出临时工、合同工的农村劳动者,这部分劳动者已统计在全民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人数中)和其他劳动者。不包括待业人员、在学人员和家务劳动者。
发展速度
用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根据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对比而得。由于比较的标准时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
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减1(或100%)就是增长速度。即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年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的《平均增长速度查对表》。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是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
它通常是根据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户口进行统计的。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 |
×1000‰ |
|
| 年平均人数 |
或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实际收入
指调查户家庭全部实际的现金收入。但不包括借贷收入,如提取银行存款、向亲友借入款、收回借出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
居民生活费收入
指调查户家庭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即用实际收入减掉“赡养支出”和“赠送支出”,减掉调查户“记帐补贴”、
非家庭人口 “搭伙费”以及“家庭副业支出”。具体包括工资收入、各种奖金、津贴,职工从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个体经营者的净收益、个体被雇者收入、离退休再就业人员收入、其他就业收入、其他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副业收入。
生活费支出
指调查户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支出,均按用途划分归类。
零售物价总指数
是商业零售牌、议价、集市贸易价格的综合平均水平与基期水平对比的相对数。它综合反映价格总水平升降变化情况,说明货币购买力的强弱,以及物价变动对城乡人民生活支出的总影响。城市零售物价指数包括食品、衣着、日用品、文化娱乐用品、书报杂志、医药、建材和燃料8大类,36个小类。计算零售物价指数,根据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加权计算,其权数根据城市住户调查资料中居民消费零售额确定。
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
是全面反映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过它,可以观察国营商业零售牌价、议价和集市贸易价格的总升降水平,说明货币购买力的强弱,以及物价变动对城乡人民生活支出的总影响。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是反映城镇职工及其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及其程度的相对数。它和零售物价指数的区别,其一是零售物价指数的观察对象是城乡居民购买的全部商品价格,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观察对象只限城市职工及其家庭所购买的消费品价格。其二是零售物价指数只包括商品部分,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则包括商品支出和服务支出两个部分。
国营商业零售物价指数
是反映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它可以观察分析国营商业和代销合作社商业商品零售牌价、议价的总变动及其对城乡居民生活支出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是反映国家企业、个体商业及有关部门,以各种不同价格形式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格综合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用其可以观察和研究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情况及其对农民货币收入和国家、企业、个体商业及有关部门支出的影响,以作为制订和检查农副产品价格政策的依据。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
是反映城乡集市贸易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过它,可以观察集市贸易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研究集市贸易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研究集市价格和国营商业价格的比例关系,以及集市价格变动对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
出口总额
包括一般贸易出口,三来一补出口,三资企业出口。
一般贸易出口
指由外贸进出口公司、工农贸易进出口公司和地方性的进出口公司由国家统一安排的出口、代理出口和自营、联营出口,其中包括进料加工出口,以及各进出口公司在国内以外汇结算方式售给外轮供应公司、友谊商店、华侨商店、广州贸易中心、出国人员服务公司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等的出口商品。
三来一补出口
指来料加工装配出口按工缴费计算,中小型补偿贸易按金额计算。
三资企业出口
指三资企业自己出口的本企业产品。不包括委托外贸进出口公司出口的商品。
地方进口到货总额
指由地方掌握使用的外汇,包括中央分配给地方的外汇,出口商品留成外汇、非贸易留成外汇、黄金留成外汇、地方货款外汇等的进口总额。进口到货以货物运达我国口岸或国境进行统计。
地方外汇进口
指地方各项留成外汇和地方货款外汇的进口,不包括中央分配给地方的外汇进口。
三资企业进口
指三资企业自己进口的部分,包括:①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和物资;②本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其他物资。委托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的不包括在内。
利用外资
指我国政府、部门、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对外借款、吸收客商直接投资以及向境外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筹借的境外资金。
外资的形式可以是现汇、实物、工业产值或专有技术等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
我国自有外汇和中国银行自有外汇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购置国外设备和材料,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的无偿赠送资金、无偿援建的项目均不属于外资范围。
利用外资的方式有:对外借款,外国(或港澳地区)企业和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办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共同开办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项目或合作开发资源,以及裣贸易、国际租赁等。
补偿贸易
是以商品或劳务偿还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即由客商提供设备、原材料、生产技术,以这些设备、原材料、生产技术生产的产品或是用双方协商的其他产品价值去支付(偿还)进口设备、原材料价款。
对外借款
指我国政府、部门企业和中国银行等单位向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等借用的长期、短期资本,到期需还本付息。借款按不同渠道划分为:①外国政府贷款;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③外国银行贷款;④出口信贷;⑤发行债券、股票。
外商直接投资
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同胞以及我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以及外商从企业得到收益的再投资。
国际租赁
指出租者用自有资金,或向银行借款购买资本设备租给承租者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承租者约按期付给出租者一定租金,在租赁期内设备的使用属于承租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者,租期满后,出租者对设备具有支配权:收回、作价出卖或赠送企业。
旅游外汇收入
指国内各部门为来我国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提供商品和劳务而得到的外汇收入。包括供应商品、饮食和提供住宿、交通、邮电、文化娱乐、导游等各项服务所得的全部外汇收入。
财政收入
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在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的分配与再分配时,筹集的预算内财政资金,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收和国营企业纯收入。
各项税收,包括工商税、农业税、盐税、建筑税和海关税等。
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和上缴利润等。
财政支出
是国家为执行其职能,对财政预算收入资金的使用。财政支出主要有基本建设支出和行政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指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拨款,不包括国家预算外自筹的各种基本建设资金。
行政事业费支出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费支出和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
银行信贷存款
指企业、机关、团体或居民根据必须收回的原则,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根据存款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企业存款、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基本建设存款、城镇居民储蓄、农村存款等科目。它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银行信贷贷款
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根据必须归还的原则,按一定利率,为企业、个人等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我国银行贷款,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城乡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农户贷款等科目。
承保额
又叫保险金额。它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担损失补偿或约定给付的金额,它是保险合同上的最高责任额,也是计算保费的依据。
保费
又叫保险费。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取得因约定危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或给付)权利,付给保险人的代价。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储金收入。
赔款
保险事故发生后,经查证确属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覆行赔偿义务,给予被保险人的款项叫做赔款。赔款可分为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两种。
工资总额
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的组成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但不包括: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费用;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6)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7)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
(8)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9)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补偿费;
(10)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11)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2)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费、生活补助费等;
(13)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4)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5)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由居委会或肉菜市场发给城镇职工和城镇职工家属的肉类价格等补贴,暂不列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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