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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博罗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博罗县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博委发[2001]29号),设置博罗县统计局,正科级。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核定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合计16名。定编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二)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股长(主任)7名。
根据上述职责,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政务工作;负责局的人事、文秘、信访、档案管理、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后勤管理、职改、培训教育、劳资、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务、纪检以及工、青、妇、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局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局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 综合股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劳动工资(含科技、服务业)、外经、旅游、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物价等专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科技及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国民经济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综合动态分析;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综合性的统计资料(包括统计公报、月度资料等);协调组织统计年报工作;协调组织《博罗县国民经济基本统计资料》和《博罗统计》的编印发行工作;负责人口变动与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统计学会工作。
三 农村经济贸易股
负责全县农业、贸易餐饮业专业统计;搜集、整理、撰写和提供国内商饮业、对外贸易、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及统计分析报告;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农村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和指导全县贸易餐饮业的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基层统计工作的建设。
四 工业投资股
负责全县工业、交通、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物资能源等专业统计;搜集、整理、撰写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及统计分析报告;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跟踪监测;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业企业的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 法规股(对外挂县统计法律法规检查所)
负责组织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负责全县统计普法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计设立登记、年审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县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方案的审批和备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对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草拟或审核工作;受理统计法规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协助局做好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审理、复议或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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